上海援外工作典型事迹片(西藏、青海、新疆喀什、克拉玛依、草湖)拍摄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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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上海援外工作典型事迹片(西藏、青海、新疆喀什、克拉玛依、草湖)拍摄制作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6年10月27日13: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D260664-F

项目名称:上海援外工作典型事迹片(西藏、青海、新疆喀什、克拉玛依、草湖)拍摄制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10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1100000.00元,其中援藏片不得超过300000元,援青片不得超过250000元,援喀片不得超过250000元,援克片不得超过100000元,草湖片不得超过200000元,超过以上任一项限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采购需求简要规则描述:

上海援外工作典型事迹片(西藏、青海、新疆喀什、克拉玛依、草湖)拍摄制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交付日期:按照上海市党建服务中心要求完成,应不晚于2026年12月31日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及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 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磋商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3.3 供应商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具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法定资质;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 时间:2026年10月14日9:30时至2026年10月20日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600.00

2.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以上提交的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可获得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只有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磋商,逾期不予办理。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7日13:00:0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27日13:00:0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