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安溪华侨职业中专学校日用品保洁用品、食堂易耗品和办公用品采购招标公告
福建省安溪华侨职业中专学校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福建省安溪华侨职业中专学校日用品保洁用品、食堂易耗品和办公用品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 项目名称:福建省安溪华侨职业中专学校日用品保洁用品、食堂易耗品和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HLZB-AX(2026)14号
3.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1:
采购包品目号:1-1
标的名称:日用品保洁用品采购
数量(项):1
采购包预算(元):120000.00
所属行业:工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否
采购包2:
采购包品目号:2-1
标的名称:食堂易耗品采购
数量(项):1
采购包预算(元):130000.00
所属行业:工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否
采购包3:
采购包品目号:3-1
标的名称:办公用品采购
数量(项):1
采购包预算(元):200000.00
所属行业:工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否
4.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 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 特定条件: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评审点具体描述:根据闽财购(2024)6号规定,本项目中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均可提供承诺函,视同提供证明材料。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格式见附件)。
5.3 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 供应商报名期限:
6.1 供应商报名期限: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28日止。欲接受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到现场报名或微信报名。
6.2 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 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28日止。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7.2 获取地点及方式:到现场报名或微信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
不接受没有按约定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8.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8.1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9日15:00(北京时间)。
8.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安溪县。
8.3 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9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 谈判时间及地点:
9.1 谈判时间:2026年10月29日15:00(北京时间)。
9.2 谈判地点:安溪县。
10. 谈判保证金:本项目要求谈判保证金0元。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