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第十三高级中学明理楼楼顶隔热保温、教学楼内墙粉刷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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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NLC-2026-015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第十三高级中学明理楼楼顶隔热保温、教学楼内墙粉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8.7万元,招标人为洛阳市第十三高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洛阳市第十三高级中学明理楼楼顶隔热保温、教学楼内墙粉刷,财政资金38.7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市第十三高级中学明理楼楼顶隔热保温、教学楼内墙粉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洛阳市第十三高级中学明理楼楼顶隔热保温、教学楼内墙粉刷)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落实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3.3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项目中标(成交)后未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和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4 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6日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30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各潜在供应商致电报名,符合条件者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报名所需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所有资料加盖公章),发送至gxzbvip518@163.com邮箱,邮件统一命名: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