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二次供水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二、三、四期)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公告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文昌市二次供水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二、三、四期)全过程跟踪审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CS-2026074;
项目名称:文昌市二次供水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二、三、四期)全过程跟踪审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28594.58元;
最高限价:¥728594.58元;
采购需求:详见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
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项目前期、实施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包含但不限于:(1)工程前期阶段检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合同等资料审查;(2)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中相关的技术、经济咨询、错漏项预算审核等工作,协助施工图纸会审;(3)施工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一般、专项、重大方案)、工程质量安全审查等,提出审查意见(含成分分析);(4)审核工程进度及计量产值,依据施工合同提出付款审核意见,及时完成工程变更洽谈、工程签证及索赔事件的现场复核、计量与认价等工作,并做好日常数据分析处理、造价和支付台账填报等工作;审查施工阶段(5)应按委托人要求派造价人员驻场,参加现场会议,到工地现场了解掌握实际工程情况,解决现场有关造价事宜,主动、及时地发现并向业主报告现场发现的可能影响合同造价控制的事项,提出相关建议对策;(6)及时完成合同支付审查、工程变更及签证造价审查、材料定价审核、索赔事件费用审核、合同执行阶段性分析、按要求填报造价和支付台账及报表等;(7)按照海南省档案或者资料存档要求审查施工阶段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资料完整性审查;(8)复核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报告,协助委托人配合工程结算及审计等工作;(9)配合委托人对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签认;(10)按月审查项目专业资金使用情况并出具审查报告;(11)其他服务:提供与施工全过程造价咨询相关的其他服务,不包括工程预算审核及结算审核。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且咨询人完成全部服务内容为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①、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只有中国公民才能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②、如供应商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分公司响应的,需要在响应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采购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需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营业执照不满三年的,按照营业执照注册年限起算);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注: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在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完成《诚信档案手册》登记(打印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生成的“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打印生成日期须为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后日期);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处于有效期内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且在供应商单位注册(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3、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1月02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
方式:现场获取(购买时提供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0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