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荣湾支行新址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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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长沙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荣湾支行新址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4.123358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荣湾支行新址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第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荣湾支行新址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第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施工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近36个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至少具有单项合同金额60万元及以上的银行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3.4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3.1项要求。若在施工过程中,未做到人证合一,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3.5 投标人近三年企业财务报表及近三年度增值税申报表。

3.6 投标人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3.7 投标人参保人数应达到至少具备5人直接缴纳社保为期一年的条件。

3.8 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

3.9 投标人未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纪检监察黑名单”、“行业黑名单”及“中国光大银行供应商黑灰名单”。

3.10 投标人无因自身经营原因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3.11 投标人当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 投标人当前未被列入“工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3 投标人当前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14 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5 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授权代表人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在该公司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作为该公司正式员工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亲自参加的则无须提供)

3.16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关联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1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7日08时30分到2026年11月06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7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7日14时3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