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华书店原九家湾库区发电机房配电及原配电室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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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SLD-ZB202610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新华书店原九家湾库区发电机房配电及原配电室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疆新华书店发行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名称:新疆新华书店原九家湾库区发电机房配电及原配电室改造项目;2.项目编号:SLD-ZB2026100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4.最高限价(元):461154.33元;5.招标范围:对新建发电机房添加配电设施设备、原配电室进行改造。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增加卷帘门、新建发电机房及原小楼配电室新增配电柜,对主楼配电柜抽屉进行改造、主楼联络柜(双回路)改造、铺设电缆及相应的桥架设施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内容及要求);6.计划工期:3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7.工程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环中路938号新疆新华书店原九家湾库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新华书店原九家湾库区发电机房配电及原配电室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新华书店原九家湾库区发电机房配电及原配电室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有效的具备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经总公司(总机构)书面授权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须提供总公司(总机构)出具的有效授权文件。

3.2 财务要求:
①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②投标人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提供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3 信誉要求:
3.3.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查询截图。
3.3.2 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招标网列入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3.3.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同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3.3.4 投标人不存在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3.4 其他说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 本项目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挂靠(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9日10时00分到2026年11月04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申领方式:线上报名。登记资料(1)到(3)项的证明资料加盖公章(鲜章)扫描成PDF文件(不接受其他格式),报名时须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项目名称登记资料等信息(格式自拟),统一发送至报名指定邮箱,审核通过后邮寄纸质版盖章报名资料3份。登记资料包括:(1)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投标人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售价(元):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注:投标人须先通过投标登记,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7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7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