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大件垃圾分拣中心、第一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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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编号:NJYP-2026109CC)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一、采购条件

本2026年大件垃圾分拣中心、第一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4.00000000万元,采购人为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谷里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项目名称:2026年大件垃圾分拣中心、第一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设施运维

项目编号:NJYP-2026109CC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万元

最高限价:374993元(供应商的磋商报价(第一轮、第二轮均不得超出采购预算及采购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2026年大件垃圾分拣中心、第一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期:365天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2026年大件垃圾分拣中心、第一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设施运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6年大件垃圾分拣中心、第一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设施运维: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以下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8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0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前往现场获取电子磋商文件(所有提交的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线上领取:须将上述所有资料加盖公章电子件发送至邮箱,代理机构审核无误后,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回复邮件。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

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1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壹份(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磋商报价表(第一轮)》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中,一份单独密封,并在封袋上标明“磋商报价表”字样。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1月11日14时30分

文件开启地点:南京市

七、其他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2、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如需踏勘现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