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天山中医医院成本核算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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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Z3101002835002705001)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受用户委托,现就长宁区天山中医医院成本核算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前来参与。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2 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报名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宁区天山中医医院成本核算系统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Z3101002835002705001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97.00万元(人民币)

5、最高限价(元):97.00万元(人民币)

6、采购需求:

(1)概况:本次招标拟为长宁区天山中医医院提供成本核算系统建设。

(2)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至2027年11月30日。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自然人的,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加盖企业公章,授权书上必须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3、以上证照原件经核对后即刻发还,另需递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

4、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请携带现金,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保证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1)发售时间: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10:30-16:30,报名单位持第三条“领取磋商文件需递交资料”前来购买,符合上述条件并且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购买磋商文件。

(2)发售地点:上海市。

(3)磋商文件售价:600元/份(需携带现金),售后不退。

五、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11月3日(周二)下午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统一通知。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

2、磋商地点: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当日统一通知。

3、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所需携带其他材料: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一正二副(须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