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BXM-CG-2026186)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长沙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0万元,招标人为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4)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扫描件;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从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供应商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
(5)根据《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相关规定,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按规定提供了相应证明材料的,视同小微企业,满足此项资格条件)。
(7)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磋商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
1. 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证。供应商自己注明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 近三个月指2026年7月至2026年9月。
3.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5日16时00分到2026年10月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公司(长沙市)领取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7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沙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7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沙市)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